第22章 沈砚
你在读故事,故事也在回应你。
  逞威、施恩,所谓御下之道,千变万化,却始终离不开这两条。
  不过耗银用处甚大,即便韩旭想要施恩也不会把那八百五十两银子全部散了出去,他还是按照往常惯例,以职务大小分別加赏,总计需要花去三百一十二两银子。
  唯一的一点不同,就是登记、发餉的人被他换成了老实巴交的董易。
  至於剩下的大约五百三十七两则被他尽数锁在了县库里。
  他不是贪財、非要抱著银子不放,实在是除了要给衙门属吏发放工食银,他还需要银子打点,便是太谷境內的驛站所耗,也要从县库里抠钱。
  几百两看著多,实际上转瞬就能花掉,他甚至得省著一点。
  当然,打点是不能够省的。
  因为关於县丞去留,他只能审而不能判,必须层层上报,可这等特殊事项,若无银钱开道,谁会卖他这个七品知县的面子?
  所以张罗生押解税银之外,他自己也决定儘快前往太原府衙。
  军餉银一事尤为知府张泽重视,想来这私盖印戳案的申文和税银起解的申文一起递上去,应该不至於被马上驳回。
  而只要知府衙门不反对,继续隨文上报,那更高层次的大佬是不会过分关心核实的。
  毕竟也就是一个八品的县丞,八品官整个山西得有多少?哪关心得过来。
  官场制度就是这样,一个人也好、衙门也好,行政力量总有边界,所以原则上都以下面上报的为准。即便做错了,那也是报的人故意隱瞒,而审的人最多就是监察不力。
  孰轻孰重,不必多说。
  所以不管是能力上、还是意愿上,上级衙门大部分情况下都不太会把『自下而上』的小事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