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枪法是会传染的
你在读故事,故事也在回应你。
  就好像是被一根铁杵狠狠钻了一样,林歌感到一阵剧痛,痛的差点让他叫出声来,但他忍住了,他知道这是跳弹,不致命。
  这时,敌人的一梭子打完了,林歌吼了一声:“跟住我!”
  说完,林歌双手都放开了步枪,让hk416掛在脖子上,爆发出了百米竞速的速度,朝著拐角处狂奔。
  林歌没有让米尔斯和亨德森掩护他,因为这种地形,根本没法掩护,空间太狭小了,敌人突然出现,他们连开枪火力压制的角度都没有,林歌的身体会把射界全部覆盖。
  以最快的速度占据拐角的位置才是最优解,这种地形,谁占据了拐角的位置,谁就有了掩体和主动权!
  距离並不远,就二三十米远,全速奔跑的林歌几乎在五秒钟之內就要跑到了!
  但敌人也不是吃素的,一个人换弹,就换下一个人出来继续火力压制,第二个人觉得这一梭子起码也能打伤一个人吧?
  他端著枪探出身体来看了一眼,猛地发现人都他妈要到他脸上了!
  他赶忙將枪口对准林歌就要开枪!
  林歌看到一开始想躲,但想到要是他躲了,后面的三人绝对要中枪,他紧咬牙关,小腿猛地发力,整个人向前飞跃前进。
  就跟有些运动员最后时刻的衝刺一样,把自己甩飞出去,那是一个罗德曼救球的动作,瞬息之间就来到了敌人的脸上!
  对方脸上浮现出一抹惊恐,赶忙扣动了扳机。
  林歌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情急之下右手抓住了枪管,用力向上掰,同时一膝盖顶在了敌人的腹部。
  “砰砰砰砰……”
  这把枪还不是ak-47,而是fal系列的步枪,具体型號林歌也没时间观察了,总之伴隨著沿弧线向上喷射的火舌,他的手掌感觉到一阵被灼烧的剧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