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R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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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尔斯和亨德森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看到了震惊,林歌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亨德森不可置信地说道:“难道他的子弹真的会拐弯?”
  他还没有来得及问林歌呢,就听林歌喊道:“跟上我!”
  一扭头,林歌已经端著枪朝著机枪手的位置继续前进了。
  两人愣了一下,也没有过多犹豫,再次端著枪跟上林歌的脚步。
  这种节奏让两人都有点喘不上气了,实在太快了。
  打仗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是非常高强度的工作。
  就好像打拳击,一个回合只有两分钟,就算是职业选手打完那两分钟都累成狗,打仗同样如此,在战场上,体力和耐力永远都是最重要的身体素质。
  即便他们已经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但也是第一次见到林歌这种打仗节奏。
  要知道他们可不是对一个目標地点进行奔袭,而是推进战,这种一边猛猛开枪杀人,一边挺进的节奏让人太窒息了!
  但他们还是咬著牙跟上了林歌的脚步。
  一句“follow me”让他们肾上腺素飆升,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跟上林歌的脚步!
  经过那个机枪手位置的时候,只看到那个机枪手胸口一片红。
  亨德森咽了口唾沫,林歌是从石头上凿的洞將他打死的……
  这真的有点恐怖了,要知道那个洞並不大,为了配合机枪枪口的摇摆,大概只是一个杯口大小的洞而已,那个距离要精准穿过洞口,跟打蚊子有什么区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