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大明特色审判制度(免费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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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科是一个比较独立的机构,並非完全从属於大理院。
  和六科关係更近的,其实是国会的礼法委员会,它也有审查公文是否违背礼法的责任。
  只不过礼法委员会是在发布后审查,六科则在发布前,就有职责拦下来。
  大理院四大总署的设置,也不是为了六科。它要服务和管辖的对象,其实是各级法庭。
  朱由检此前设立九大专门法庭,此时就下令道:
  “以九大专门法庭为基础,设立九大廷尉署,设廷尉卿负总责,下设多个法庭负责相应案件审判。”
  “这九大廷尉卿,最低要有正四品僉都廷尉加衔,最高品级不限。”
  “他们拥有终审判决权,不论是初审案件,还是覆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
  “如果遇到礼法没有规定、或者有爭议的案件,九大廷尉卿可集议做出判决,作为参考判例。”
  这是一个很大的权力,等於说九大廷尉卿,拥有了最终审判权。
  杨景辰作为权力更大的內阁大学士,自然是有异议的,他问道:
  “如果有人对终审判决不服,应该要怎么办?”
  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朱由检道:
  “对判决不服的事情必然会发生,无论有没有罪过,受罚的人都会喊冤。”
  “不过大明的审判经费是有限的,以后除了特殊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