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国赖长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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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皇帝幼年继位,导致张居正大权独揽,文官权力达到鼎盛。以至於后来一直和掌权的文官做斗爭,最终也没能完全夺回权力。
  朱由检之所以能够顺利掌权,还要感谢他的哥哥朱由校,用阉党把东林党打得七零八落,让他能从容收拾文官。
  这样一个过程,朱由检是不想让后代再经歷了,所以他问群臣道:
  “那么眾卿以为,应该实行哪种继承制?”
  群臣议论纷纷,对此莫衷一是。
  有的还是倾向唐宋的嫡长子继承制,认为古制最好。
  但是更多人的却反驳,因为一个嫡长孙,会让嫡长子的位置不保险。
  就像皇帝说的,礼法要防止人性之恶。害了嫡长孙就能让嫡长子没有继承人,对嫡长子同母弟和庶弟的诱惑太大了,必须要防止这一点。
  但是曾孙继位的危险,又是实实在在的。皇帝毕竟不同於藩王,不能冒这个风险。
  最终,刘宗周提出了一个办法,得到了很多人赞同:
  “臣以为若是太子有子诞生,陛下可立其子为太孙,和太子同时存在,作为第三顺位继承人。”
  “若是太孙不幸夭折或亡故,可按继承顺序,立太子其他子嗣为太孙。”
  “只有无子孙可立时,方可立曾孙、玄孙。”
  这样保障了太子的继承权,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现曾孙继位的情况出现。
  朱由检对这个办法有点讚同,但他还是疑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