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战国七雄?三国版群雄割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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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官职体系主要分为:中央官职、地方官职、军事官职和爵位晋升四部分。
  军功爵分为二十级,由低到高分別为:
  公士、上造、簪裊、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即大良造)、駟车庶长、大庶长、关內侯、彻侯。
  军功爵位的高低,不仅仅关乎钱財、土地,更和军事官职紧密结合。
  其中四级爵位不更是一道坎,可免除更卒徭役。
  后边九级爵位五大夫又是一道坎,不仅能免除徭役,还能纳妾抵罪,岁俸450石,享税邑。
  九级之上,一级一重天。
  十级的左庶长就能统帅一军,躋身卿阶层。
  十六级的大良造就能总揽军政,享封邑。
  商鞅就曾担任大良造一职,总揽军政,后边官职细分,这才脱离出来。
  军事官职由低到高分別为基层军官:伍长、什长、屯长、百將、二百五主、五百主。
  中级军官:校尉(负责特定战术单位的军官)、都尉(独立指挥一支部队的军官)。
  高级將领:裨將军(副將)、將军(战时临时任命的最高统帅)。
  只有爵位达標,方可任职军事官职、
  且爵位仅凭军功授予,不分阶级或出身,宗室无军功者不得继承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