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吉姆·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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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
  这座永远被阴影笼罩的城市,只在清晨太阳挣扎著挤出地平线时,才吝嗇地洒下些许微光。
  昨天逃亡匆忙,洛森根本没机会打量这座传说中的城市。
  现在,走在相对平静的街道上,他终於有了机会。
  哥德式的建筑高耸入云,尖顶直刺铅灰色的天幕,冰冷而肃穆。
  街边墙壁残留著涂鸦与战斗的刮痕,空气中瀰漫著若有若无的硝烟味。
  这就是哥谭。
  以前只存在於漫画和屏幕上的罪恶之都,如今他正身处其中。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洛森像个初次进城的游客,脑袋不停左右转动,好奇地打量周遭,眼神里满是新奇。
  “你在干什么!?”
  瑞文看著他这副模样,忍不住开口,语气带著不易察觉的无奈。
  “这可是哥谭哎!”洛森收回目光,语气兴奋,“那个民风淳朴的哥谭啊!有机会来这儿,自然要好好欣赏!”
  瑞文嘴角几不可查地抽动了一下,清冷的声音带著吐槽:“我可不觉得这座城市哪里民风淳朴。”
  “在这里,隨便哪个角落窜出来的人,都可能掏出一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