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准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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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闰土就待在了绍兴周家,时不时的迅哥儿再过来考校下祈笙的学问。

  好在有著离谱的记忆能力,只是多看了几本古书,那些个繁体字便记住了大半。

  迅哥儿给张祈笙拿来了一套笔墨纸:“祈笙,在纸上把杜甫的《春望》默写出来。”

  张祈笙立马照办,会写繁体字,但是这一手毛笔字著实不敢恭维。上辈子基本上就没怎么写过毛笔字,因此现在的字在纸上实在不堪入目。

  迅哥儿脸上很少有情绪波动,经常是一脸严肃的样子:“你的字,还得练呀。”

  共情能力很强,知道张祈笙的字如此差,肯定是因为家里穷,买不起笔纸造成的。熟能生巧,想要的字好,必然需要大量的练习。

  迅哥儿待他极好,当天就去了绍兴书店买一刀纸,还有笔墨给祈笙练字用,又买了一支钢笔给他。这一套装备下来,足足花了迅哥儿十块大洋。

  主要是钢笔贵,不是特高级的钢笔,要八块钱。读书搞学问著实有些花钱,能送小孩一直读书的,家里得殷实些,不能太穷。

  过目不忘的能力是真的惊到了迅哥儿,还好被他发现了,不然迅哥儿想著祈笙的天赋会被泯灭,过个十几年又成了和他父亲闰土这般,失掉了灵气。

  当子侄照顾,想著培养下祈笙,真培养出来了,他也高兴。就像玩养成游戏一样,这个过程是会很快乐的,特別是还能有正向反馈的时候。

  这几天,迅哥儿每天大概都花了一个多小时,给祈笙讲一些知识內容,主要是歷史地理这方面的,还有国文,大概就在中学难度范畴的样子。

  儘管他是京城教育部僉事,在京城找点关係让祈笙进去念书完全没有问题,但迅哥儿还是想让祈笙自己考。

  这几天又给张祈笙找了不少的书来看。

  看完后又考校。

  能得迅哥儿这般私人辅导,让张祈笙都感觉过於荣幸啊。最主要还是迅哥儿看在闰土的面上,年龄大了就十分怀念少年时光,怀念以前的人和事,只是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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