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摊丁入亩
你在读故事,故事也在回应你。
  孙山仔细地看了上面的告示,大概跟“摊丁入亩”大差不差。
  简言之,就是將人头税摊入到土地里,按土地纳税,而且所有徭役赋税,全部归在这一类里,一次征缴,一年轻鬆。
  对於交税方式稍微变化,可以选粮食或者银子。
  税收流程大大简化,每户只按照自己拥有的土地数来徵收。
  打个比方:广南省有1千万亩土地,1千万人,一亩100元税收,一个人头100元税收,田赋和丁税总计收20亿。
  在保持20亿的税收不变的情况下。
  摊丁入亩后,一亩地收200元税收,人头税即丁税取消,则田赋总计收20亿元。
  如果一个地主持有1000亩地,家里有10口人,摊丁入亩之前,是纳税10万+1千=10.1万;
  摊丁入亩之后,是纳税20万。
  如果一个农民家庭持有10亩地,家里有5口人,摊丁入亩之前,是纳税1000+500=1500;
  摊丁入亩之后,是纳税2000。
  如果一个农民家庭没有土地,家里有5口人,摊丁入亩之前,是纳税500;
  摊丁入亩之后,是纳税0。
  要是以前按人头来收税,一家五口人共有一块地,生了个孩子,或者娶了个媳妇,成了六口人,就得多交一份赋税,但其实土地並没有变多。
  新政策实施后,新增几口人没关係,只要土地数没变,该交多少还交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