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滚蛋吧,主流音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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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5章 滚蛋吧,主流音乐圈
  搞了半天郭子旭终於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又是有人写文章,又是有人带节奏,累不累啊?
  他都已经决定不与这些人有交集了,为啥偏偏还要靠过来?反向蹭他的流量?还是说对他恨之入骨一定要收拾他?
  掛了伊巧儿的电话,他洗漱之后打开电脑开始查看起来,看完这个叫顏俊的整篇文章后他真的想笑,这么幼稚的手法?对付一下不懂事的新人可能还有用,对付一个从2026年穿越过来的人这手法就显得像幼儿园的手法了。
  郭子旭想了想,便开始把这篇文章截图下来,然后打开word开始写文章,大概花了十分钟就写好了,然后把文章及截图一起发到了他的博客上。
  《滚蛋吧,主流音乐圈》,就是这篇文章的题目,没错,郭子旭就是这么的刚。
  “大清早的被同事的电话吵醒,说有人写了一篇文章一夜之间火遍全网,这篇文章是专门来劝我走正路”的,然后我一想,我啥时候走邪路了啊?还需要人来劝我走正路?
  抱著虚心学习的心態去看了这篇文章,看完之后,我真的不知道说啥,这手法好幼稚啊,这就是文人买办集团的水平?如果只是这水平,那我只想说一句:滚蛋吧,主流音乐圈。
  首先这篇文章通篇上下用有理有据”的列出了我的三条爭议”也就是所谓的邪路”,我一一来反驳一下。
  第一条爭议的邪路”是低俗的歌曲,说我的《伤不起》与《爱情买卖》低俗,我就想问一句,这个所谓的歌曲低俗的標准在哪?哪条法律条文给了標准?
  另外,《刑法》中关於低俗內容的界定是:描绘人体低俗部位、描述某种行为、具有挑逗性与侮辱性、破坏社会道德风尚等,这才叫低俗內容。
  请问《伤不起》与《爱情买卖》哪个地方低俗了?连法律都没有说我的歌低俗,你们的评判超越了法律了吗?
  你的脸大,连法律都不如你们的评判,是吧?一帮把自己的想法凌驾於法律之上的虚偽之徒,你们有什么权利评判別人的作品低俗的?你们没资格评判我的作品,请滚开。
  第二条爭议的邪路”是我爱炒作,炒作就是所谓的gg营销,中国早就允许了gg营销了,哪条规定不允许?我又没违法,我为什么不可以?
  至於大家觉得我蹭別人的热度,人家当事人都没说话,你们著啥急?当事人如果觉得我蹭了他们的热度给他造成伤害与损失了,自会去告我,但人家当事人没有告我啊,这关你们什么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