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抽查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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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卷记载,神龙城炫彩绸缎庄老板杨帆突然渡劫陨落后,冒出一个私生子要和独子杨伽分家產。
  《龙律》规定,私生子也有继承家產的权力。
  杨家同意分点钱財和田地给这个私生子杨赐,但杨赐的生母拜氏要求平分炫彩绸缎庄的店面。
  炫彩绸缎庄的店面位於神龙城城中心,寸土寸金,靠著四间店面,让杨帆成了富家翁。
  杨家和杨伽都不同意分店铺。
  於是双方对簿公堂,官司打到了神龙城的庶务衙门。
  杨家请了讼师,表示不认可杨赐是杨帆之子,杨帆在家妻妾成群,除了年轻时生下杨赐,之后再无子息;家中管家证实,杨帆在世时,曾多次去某家男性医馆治疗难言之隱,加之杨帆后续已显老態,不可能再生出孩子。
  神龙城庶务衙门主事王朗是个较真的人,因为杨帆已经陨落羽化,便收集了杨帆生前遗留的生物样本,与杨赐做了亲子鑑定;同时让杨伽,也与杨赐做了一个亲缘鑑定。
  鑑定结果是杨帆与杨赐存在生理学上父子的可能。
  杨伽认了这个结果,但提出杨帆离世时,杨赐尚未成年。按照龙界的继承认定,需要五百岁成年方可继承业务,故而只同意出钱,不同意分店铺。
  拜氏表示经过几年诉讼,杨赐已经渡劫成年,应该按照成年子女分配財產。
  王朗这次同意了杨伽的意见,认为杨帆不娶生下私生子有伤风化,按照对未成年私生子继承的其他判例,判定杨赐继承城外一处宅院和五万龙珠幣財產。
  拜氏认为杨帆遗產何止十万,认为分少了,提出了上诉;杨伽认为给多了,杨帆遗產不等於杨家家业,觉得最多给城外宅子加一万龙珠幣,也提起了上诉。
  神龙城城主海生威维持了原判。
  大理寺覆核后,认同了维持原判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