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膝盖上中了一斧子
你在读故事,故事也在回应你。
  唯一的问题是够不到,屠角得有四米多高,就是站著给李嗣劈也劈不到。
  而城墙不是棕熊酒馆,没有二楼能上。
  思量之间,屠角再次发动了进攻,这次落下的变成了两把黄铜砍刀。
  “死吧,凡人!”
  屠角怒吼著,他懒得思考为什么李嗣能挡住他先前的一刀,难拍死的虫子也是虫子,多拍几下就完事了。
  两柄黄铜砍刀左右交叉,李嗣的位置正位於交叉点,即使李嗣这次还能接下这一击,恐怕他的內臟也会被这股巨力震伤。
  所以他没有选择正面硬挡,而是两腿一蹬,向前躥去。屠角的两柄砍刀无论在规格还是威力上都远超一般的武器,但是论灵巧,那就肯定要逊色许多了。
  刀刃越长,缝隙也就越大,李嗣钻过了能把他拍成肉泥的砍刀,屠角的刀重重地砸在城墙上,砍刀上的铜锈和血肉飞溅,以实木搭建的城墙竟然被生生砸出了一个缺口。
  “跟我正面交手!该死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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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角被激怒了,这个凡人不仅挡下了他的第一击,还愚弄似的躲过了他这必杀的第二击。
  看著自己腿边的李嗣,屠角抬起了他那恶魔般的,长满了绒毛和怪异凸起的蹄子——这本应该是恶魔的標誌,但身为混沌之子的野兽人也同样拥有。
  大腿上健硕的肌肉在不断膨胀,屠角瞄准了李嗣,或者说他觉得自己瞄准了李嗣,恶狠狠地踩了下去。
  预想中血肉破碎的声音並未传来,屠角咬牙切齿地向身下看去,他本以为李嗣这次又像先前那样逃脱了,却不想这个凡人此时抡起了斧子,正向著自己的膝盖挥去。
  “葛林姆尼尔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