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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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绶也没有说。

他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她。

他的表情很平,没有愤怒,没有怨恨,甚至没有什么明显的情绪。

他只是觉得有一点恍惚——时间的错位感,把三年前的那个人和面前的这个人迭在一起,像两张没有对齐的底片,轮廓是重的,颜色是乱的,怎么看都不像同一个人。

7.固星自守

那件事之后,秦绶沉默了好几天。

不是刻意不说话,而是那些话堵在喉咙里,像一团被水泡发的棉花,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他照常上班,照常接客,照常在结束之后洗干净身体回到那间隔断间里,躺下来,闭上眼睛,等待第二天的闹钟响起。

一切都没有变,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他看镜子里那张脸的时候,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他开始翻自己存下来的那些钱。

其实没多少。

三年了,他每天精打细算,方便面买最便宜的,菜包子和馒头轮着吃,能不买的东西绝对不买,衣服穿到起球也不换新的。

他把每一笔收入都记得很清楚,在手机备忘录里列了一个表,收入和支出两列,密密麻麻的数字。

减去房租、水电、公交费和最基础的吃饭钱,剩下的那部分,他没有花在自己身上。

手机里有一个转账记录,每个月固定的一笔,收款方是一个他从未去过的地方,一个他从未亲眼见过的学校,在大山深处,在中国的某个贫穷的、交通不便的、连地图上都很难找到名字的角落里。

他是在网上看到这个助学项目的,那天他失眠,翻来覆去地刷手机,刷到了一条推送——一张照片,一群小女孩站在一间破旧的教室前面,穿着颜色不统一的旧衣服,脚上的鞋子沾满了泥巴,但每个人的眼睛都亮亮的。

秦绶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久到手机屏幕自动熄灭了,他又点亮,又熄灭了,又点亮。

他捐了第一笔钱。

不多,两百块,但那个月他吃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馒头配榨菜,吃到后来闻到馒头的味道就想吐。

从那以后,每个月他都会捐一笔钱出去。

金额不大,一两百,两三百,多的时候五百,看当月收入情况而定。

他把这些转账记录藏在手机最深处的那个文件夹里,从不跟任何人提起——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别人知道,也不需要别人理解。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是因为他善良,至少他不觉得自己善良。

他帮过很多人,但那些帮助似乎都没有产生他想要的效果,甚至有时候会产生反效果——他帮了,然后事情变得更糟了。

但他还是想帮。

也许不是因为“想”,而是因为“必须”。

他的身体里好像装了一个发条,拧紧了就会转,转的时候停不下来,停下来的时候又会有人过来拧他。

母亲拧过他,周哥拧过他,那些客人们拧过他,现在他自己在拧自己——他必须做点什么,必须把这些钱送出去,必须去帮助那些比他更弱小的、更需要帮助的人,否则他就会觉得自己的存在彻底失去了意义。

一个连自己都救不了的人,有什么资格去救别人?

他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很多遍,每一遍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没有资格。

但他就是停不下来。

终于有一天,他攒够了一笔相对可观的钱,决定亲自去那个地方看一看。

那是一个偏远的小镇,从城里坐大巴要七个多小时,然后再转一个多小时的小巴,最后还要走四十分钟的山路。

秦绶从来没有去过这么远的地方,他坐在大巴上,看着窗外的景色从高楼大厦变成低矮的平房,又从平房变成连绵的山丘和梯田,天空从灰蓝色变成了一种更纯净的、几乎透明的蓝色,白云低低地挂在山腰上,像一条条柔软的围巾。

他带了一个双肩包,里面装了一些文具——铅笔、橡皮、本子,还有一袋糖果,是他在超市买的,水果硬糖,十块钱一大袋。

他把这些东西都塞进了包里,拉链拉得很紧,生怕漏掉什么。

到了地方,他找到那所学校。

说是学校,其实就是两排平房,墙面刷了一层白漆,但已经斑驳脱落了,露出底下灰色的水泥。

操场上没有塑胶跑道,只有一片坑坑洼洼的泥地,角落里立着一个歪歪扭扭的篮球架,篮筐上没有网,光秃秃的一个铁圈。

操场边上有一根旗杆,上面的国旗已经褪色了,边角有些破损,但还在风中猎猎地飘着。

秦绶站在校门口,看着这一切,心里涌上了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学校。

虽然不是多好的学校,但至少窗户是完整的,教室里有多媒体设备,操场上有塑胶跑道,食堂里的饭菜虽然不好吃但能吃饱。

他曾经觉得那样的学校已经够破旧了,但现在站在这所山间小学的门口,他才发现自己小时候拥有的东西,对这里的孩子来说是多么奢侈。

校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头发花白,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

他带着秦绶在学校里转了一圈,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全校一共一百八十多个学生,六个年级,十六个老师。

学生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在外面打工,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

“这些娃娃苦啊,”校长说,声音沙哑,带着浓重的口音,“有的娃娃每天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来上学,天不亮就出门了,冬天的时候冷得手都裂开口子,还坚持来。她们知道,读书是她们唯一的机会。”

秦绶听着,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点了点头。

校长带他去看了教室。

推开门的时候,教室里正在上课,十几个小女孩坐在破旧的课桌前,手里拿着铅笔,在本子上认真地写着什么。

讲台上站着一个年轻的女孩,二十出头的样子,扎着一个低马尾,穿着朴素,笑容温暖。

她是这里的支教老师,姓林,师范毕业之后自愿来到这里,已经待了两年了。

秦绶站在教室门口,没有进去,怕打扰她们上课。

但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那些小女孩吸引了——她们的脸上有一种他很久没有见过的东西,不是天真和快乐,而是一种更深的、更坚韧的东西,像石头缝里长出来的草,没有肥沃的土壤和充沛的雨水,但它就是长出来了,绿油油的,倔强地挺着。

她们有的衣服上有补丁,有的鞋子露出了脚趾头,有的头发乱蓬蓬的,像是早上赶路太急没来得及梳。

但她们的眼睛都亮亮的,和秦绶在网上看到的那张照片一样,像山间的星星,像夜幕里闪烁的萤火,像一切微小的、渺茫的、但确凿存在的光。

秦绶的眼眶忽然有些发酸。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

他不是那种容易流泪的人,甚至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

但此刻,站在这间破旧的教室门口,看着这些穿着旧衣服、手上有冻疮、脸上却带着笑容的小女孩,他觉得自己的胸口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撞得他又疼又暖。

他想起金敏善说的那些话。

她说她小时候学习很好,班上前几名,她那么努力地想让父亲在她身上看到一点点价值,但没用,因为她是女孩。

她说如果她是一个男生就好了,她就不用还债了,就不用被当成一个可以随时变现的东西了。

这些小女孩呢?她们是不是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

她们的父母在外面打工,会不会也觉得供一个女孩读书不值得?

她们的成绩是不是也被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随时可以被放弃,只因为家里还有一个弟弟需要培养?

秦绶不知道。

但他知道他想做点什么,哪怕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点。

他把带来的那些文具和糖果分给了孩子们。

小女孩们拿到铅笔和作业本的时候,眼睛里的光更亮了,拿到糖果的时候,有人舍不得吃,攥在手心里,攥了很久,最后小心翼翼地剥开糖纸,把糖放进嘴里,然后露出了一个甜甜的、满足的笑容。

那个笑容让秦绶的心软成了一团。

他蹲下来,和一个看起来最小的小女孩平视。

小女孩大概六七岁,扎着两个小辫子,脸上有两团高原红,鼻子下面挂着一点清鼻涕,但她的眼睛很大很亮,像两颗洗过的黑葡萄。

“你叫什么名字?”秦绶问。

小女孩怯怯地看着他,没有说话,旁边的同学替她回答了:“她叫小花。”

“小花,”秦绶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从袋子里拿出一颗草莓味的硬糖递给她,“这个给你。”

小花接过糖,低头看了几秒,然后抬起头,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哥哥”。

声音像蚊子叫,但秦绶听到了。

那个“哥哥”像一根细细的针,扎进了他心里某个最柔软的地方。

那是一种酥酥麻麻的、痒痒的感觉,像春天的时候,第一阵暖风吹过冰封了很久的河面,冰层下面有什么东西开始松动、开始流动、开始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他在那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

帮忙搬了一些新到的课本,把教室里的桌椅重新排整齐,和孩子们一起做,教她们写字。

他发现自己很喜欢和这些孩子待在一起,不是因为他在做什么伟大的事情,而是因为在她们面前,他不需要假装自己是一个正常人,不需要戴着那个“19号”的牌子,不需要在灯光昏暗的包厢里把自己变成一件商品。

他只是一个来帮忙的大哥哥,仅此而已。

天黑之前,他跟校长和支教老师告别,坐上了回城的大巴。

大巴在蜿蜒的山路上行驶,窗外的夜色一点一点地浓了起来,星星一颗一颗地亮了起来,比他在城里看到的要多得多、亮得多。

秦绶靠在车窗上,额头抵着冰凉的玻璃,看着那些星星,心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

那种平静不是“一切都很好”的平静——事实上,一切都还很糟糕,他欠的钱还没还完,他还在做那份他不想做的工作,他还在那间隔断间里听着隔壁的水管声入睡。

但那种平静是一种更深的东西,像是他终于在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的隧道里走了很久之后,看到了一点点光,很小的一点点,但确凿无疑地在那里。

它没有让隧道变短,也没有让他的脚步变轻,但它告诉他——你没有走错方向。

回到城里的时候已经快半夜了。

他从公交站走回城中村,巷子里很安静,只有路灯昏黄的光照着湿漉漉的水泥路面。

他经过卖烤红薯的那个巷口时,停了一下,看了看那个位置,烤红薯的推车已经不在了,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角落,地上有几片落叶,被夜风吹着,贴着地面沙沙地响。

他正要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声音。

是从巷子深处传过来的——有人在厮打,有人在骂,有肢体碰撞在墙壁上的闷响,有衣服被撕裂的窸窣声,还有一些他听不太清的、含混的、带着愤怒和屈辱的词句。

秦绶的脚步顿了一下。

他的第一反应是离开。

他的身体比他的大脑更快地做出了判断——这很危险,你不应该掺和,你会受伤,你帮不了任何人。

他的腿在发抖,那种熟悉的、被人按住了喉咙的窒息感又涌了上来,他的手指开始发凉,心跳加速,每一条神经都在尖叫着让他走。

但他没有走。

他深吸了一口气,攥紧了手里的双肩包带子,迈步走进了那条暗巷。

巷子里没有灯,只有远处路灯透过来的一点微弱的光,把人和物的轮廓勾勒成模糊的剪影。

有四五个人影,围在一起,像一团蠕动的黑色块。

她们在打一个人,那个人被推搡着靠在墙上,用手臂护着自己的头和脸,身体蜷缩着,像一个被逼到绝境的、正在做最后挣扎的小动物。

有人在踢。有人在拽头发。有人在骂。

那些骂人的话像碎玻璃一样从巷子里飞出来,扎进秦绶的耳朵里——“贱货”“婊子”“做鸡的”“不要脸”……

每一个词都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纯粹的恶意,是一种更本质的、更原始的、对人性的践踏。

秦绶听出了那个被打的人的声音,那不是陌生人。

那是金敏善。

他的脚步更快了,几乎是在跑。

他冲进那团黑影里,伸出手臂挡在了金敏善和那些女人之间。

他的身体在发抖,牙齿在打颤,但他的声音是稳的——他说:“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到,你们再不滚,就等着进派出所。”

他没有报警。

他手机的电量只剩百分之十几,而且他根本不知道这条巷子的具体地址,报警也没法说清楚。

但他把话说得很真,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像一个真的已经拨打了110并且听到了接线员声音的人。

那些女人停了一下。

她们大概有四五个,年龄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多不等,有的穿着紧身裙,有的穿着皮裤,有的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脸上的妆容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有些狰狞。

她们看着秦绶,交换了一下眼神,有人嘴里还在骂骂咧咧,但声音已经小了很多。

“多管闲事。”其中一个女人啐了一口,瞪了秦绶一眼,转身走了。

其他人也跟着散了,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渐渐远去,巷子里重新安静下来,只剩下夜风吹过垃圾堆的沙沙声,和金敏善急促的、破碎的呼吸声。

秦绶转过身,看着金敏善。

8.暗室藏腥

那通电话是在一个周三的下午打来的。

秦绶正在休息室里吃一碗泡面,面泡得太久了,软塌塌地趴在碗里。

他用叉子把面捞起来,吹了吹,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就咽了。

陈屿在旁边刷短视频,外放的声音很大,一个魔性的笑声循环播放,秦绶也没觉得烦,他已经习惯了在这种噪音里吃东西。

手机震了一下。

他看了一眼,是周哥发来的消息,只有一句话:“今晚有位老客人点名要你,六点前到,穿正式一点。”

老客人。

他见过很多老客人,有些是觉得他服务好,有些是觉得他长得像某个人,有些只是懒得换新的。

老客人意味着熟悉,熟悉意味着他知道大概会发生什么,不会太意外,不会太突然,一切都按部就班,像一条已经走了无数遍的路,闭着眼睛也能走完。

但他心里还是动了一下,像水面被风吹皱,一圈一圈地荡开去。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也许是身体比意识更早地记起了一些东西。

晚上六点,他准时到了会所。

换好衣服之后,他在走廊尽头的阴影里等着。

今晚穿的是一件墨蓝色的真丝衬衫,面料垂坠感极佳,触感冰凉顺滑,像是第二层皮肤般妥帖地贴合着他的身形,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截锁骨。

周哥走过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伸手把他衬衫下摆往裤子里塞了塞,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好伺候。”周哥说。

秦绶点了点头。

包厢的门被推开的时候,秦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水味。

不是那种甜腻的花香,而是一种更冷的、更疏离的味道,像冬天的风穿过一片松树林,带着松针和冰霜的气息。

他不用看都知道是谁。

蓝以宁坐在沙发的正中央,和第一次一模一样的姿势——一条腿迭在另一条腿上,手里捏着一杯威士忌,杯中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大半,稀释成一种琥珀色的、透明的液体。

她穿着黑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深v的丝质内搭,锁骨下方露出一片白皙的皮肤。

头发比上次短了一些,刚好及肩,发尾微微内扣,显得更加干练。

她的目光从秦绶进门的那一刻就锁住了他,像一只猫盯住了猎物的后颈,不紧不慢,不急不躁,带着一种笃定的、势在必得的从容。

秦绶在门口站定,微微低着头。

“蓝总。”他说,声音不大,但很稳。

蓝以宁嘴角动了一下,是那种猎人看到猎物自己走进陷阱时的、满意的、带着一点愉悦的弧度。

她上次走的时候秦绶叫了一声“蓝总”,她记住了。

她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尤其是对那些让她觉得有意思的细节。

“过来。”她说。

秦绶走过去,在她面前站定。

和第一次一样,他没有主动坐下,而是站在那里,等她发话。

蓝以宁没有像上次那样捏他的下颌。

她只是靠坐在沙发里,端着那杯威士忌,用目光从他的脸慢慢扫到他的腰,又从腰扫回他的脸。

那个过程很慢,慢到秦绶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像一件有实体的东西,贴着他的皮肤滑过去,凉的,带着一种不属于任何人的、客观的、审视的冷。

“意外吗?看见我。”蓝以宁问。

秦绶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只是安静地站着。

“秦绶,”蓝以宁念了一遍他的名字,像是在品味这两个字的味道,“禽兽。好名字。”

秦绶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但没有说话。

蓝以宁把酒杯放到桌上,从手包里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然后抬起头看着他。

她的表情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变得更深、更沉,像一潭水突然被搅动了底部的泥沙,显出一些平时看不见的东西。

“今晚不在这里,”她说,“跟我走。”

秦绶听出了这句话里的不容置疑,但他还是问了一句:“去哪?”

蓝以宁站起来,拿起手包,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她从包里抽出一张卡,两根手指夹着,放在桌上,朝秦绶的方向推了推。

那是一张黑色的卡,看不出是哪家银行的,但光是那张卡本身的质感,就让秦绶知道里面的数字不会小。

9.皮绳愉虐(BDSM虐男)

二楼的格局和一楼完全不同。

一楼的灯光是昏暗的暖色调,二楼的灯光却是惨白的、刺目的日光灯,照得整个走廊像一间医院的病房。

走廊两侧有几扇门,门都是关着的,但门缝里透出光来,还有一些听不太清的声音,闷闷的。

蓝以宁走到走廊尽头的那扇门前,敲了三下。

“进来。”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慵懒的、带着一点沙哑。

蓝以宁推开门,侧身让秦绶先进去,然后自己跟了进来,顺手把门关上了。

房间很大,比秦绶那间出租屋大了不知多少倍。

地上铺着深灰色的地毯,墙壁是浅灰色的,窗帘是深灰色的,整个房间的色调是一种冷峻的、克制的、不带任何情感色彩的灰。

房间的中央有一张很大的床,床单是黑色的,绸缎的材质,在灯光下泛着冷冷的光。

床旁边的桌子上,摆着一些东西。

秦绶看到那些东西的时候,血液像是被冻住了一样,从指尖开始,一点一点地凉了上来。

那些东西有的是他认识的,有的是他不认识的。

认识的那些让他想吐,不认识的那些让他更加恐惧,因为不知道它们会被用来做什么,比知道更可怕。

他的腿开始发抖。

从大腿根部一直蔓延到脚趾的、剧烈的、肌肉不自主的震颤。

他的膝盖发软,几乎要站不住了,但他咬着牙,把身体的重量压在双脚上。

蓝以宁走到床边,在那个穿着酒红色睡袍的女人旁边坐下来,姿态随意而自然,像是坐在自己家的沙发上。

那个女人——陶笛笙——看起来大约三十五岁左右,保养得极好,皮肤像瓷器一样光洁细腻,五官精致得近乎不真实,像是某幅油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她的嘴唇很薄,涂着暗红色的口红,嘴角微微上翘,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让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她的头发是深黑色的,长长的,松散地垂在肩膀上,几缕发丝落在脸侧,衬得她的脸更加小巧。

她的一只手搁在膝盖上,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涂着和嘴唇同色系的暗红色甲油。

她的手腕上戴着一只细细的卡地亚手镯,镯子上镶嵌着一排细小的钻石,在灯光下闪着冷冽的、星星点点的光。

她的目光落在秦绶身上,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慢慢地、仔细地、像在鉴赏一件器物的品相。

那种目光让秦绶想起了什么。

“就是他?”陶笛笙问蓝以宁,声音不大,但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穿透力。

蓝以宁点头:“我跟你说过的,那个身体很敏感的小东西。”

陶笛笙的嘴角往上扬了扬,那个弧度比她刚才的似笑非笑大了一些,露出了一排整齐的、洁白的牙齿。

她站起来,赤着脚踩在地毯上,朝秦绶走了两步。

她的身高比蓝以宁矮一些,但她站在那里的时候,有一种不需要身高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压迫感。

“过来。”她说。和蓝以宁第一次对秦绶说话时一模一样的两个字,但语气完全不同。

秦绶没有动。

不是他不想动,而是他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

他的大脑发出了“迈步”的指令,但信号在传导到腿部的过程中被什么东西切断了,他的脚像是被钉在了地毯上,一步都迈不出去。

陶笛笙看着他没有动的样子,没有生气,她反而笑了一下。

她走到秦绶面前,距离近到秦绶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不是蓝以宁那种松林般的冷香,而是一种更浓烈的、更侵略性的、像罂粟花一样既美丽又危险的气息。

她的身高只到他的下巴,但她抬头看他的时候,秦绶觉得自己的个子好像突然变小了,小到可以被这个女人一只手捏碎。

陶笛笙伸出手,捏住了他的下巴。

她的力道不大,但那种温度从她的指尖传到秦绶的下颌骨上,让他产生了一种被灼烧的错觉。

“皮肤不错,”陶笛笙放开他的下巴,她重新坐回了床边,双腿交迭,身体微微后仰,双手撑在身后,姿态慵懒而放松。

“蓝以宁跟我打过招呼了,”陶笛笙说,语气轻描淡写,“她说你的身体很听话,比一般的男孩要听话得多。”

秦绶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我最喜欢听话的。”陶笛笙的声音突然低了一些,从耳朵传进来,沿着脊椎一路向下,在整个身体里激起一阵酥麻的共鸣。“听话的东西用起来顺手,不会在我不想听的时候乱叫,不会在我没允许的时候乱动。你说,你是不是这样的东西?”

秦绶知道这个问题不是在问他的意见。

他知道不管他怎么回答,接下来的事情都会发生。

“是。”他说。

陶笛笙笑了,眼睛也跟着弯了一下,弯成了两道很好看的月牙。

但那双弯弯的眼睛里没有温暖,只有一种看到猎物终于放弃了挣扎、认命地低下了头时的满足感。

“你知道该做什么吧。”她意有所指。

秦绶抬起手,一颗一颗地解开了衬衫的纽扣。

陶笛笙没有催他,她耐心地等着。

衬衫解开了,从他肩膀上滑下来,落在地上,无声无息的。

他站在那里,上半身赤裸,锁骨下方的皮肤在惨白的日光灯下泛着一种近乎透明的、不健康的白。

陶笛笙的目光在他身上慢慢游走,像一条蛇在探测猎物的温度。

她看得很仔细,从他的锁骨看到胸口,从胸口看到小腹,最后落在他腰间的裤扣上。

“继续。”她说。

秦绶的手指搭在裤扣上,指尖发凉,几乎没有知觉。

裤子滑下去,堆在脚踝处,他抬脚跨出来,动作机械而僵硬,像一具被线牵着的木偶。

他现在只穿着一条内裤,深灰色的。

陶笛笙的目光落在那个位置,停了大约两秒,嘴角的弧度没有变化,但她看了蓝以宁一眼,交换了一个只有她们之间才懂得的眼神。

她从床上站起来,赤脚走到房间角落的一个黑色柜子前,拉开抽屉。

抽屉里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各种器具,金属的、皮革的、硅胶的,在灯光下泛着不同质地的冷光。

她的手指在这些东西之间游移了片刻,像是在挑选一件合心意的餐具,最终拿出了三样东西。

一根细长的黑色皮绳,一头系着一个小巧的锁扣。

一只银色的、带铃铛的乳夹,铃铛小小的。

一个皮革制的口球,黑色的,球体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孔。

她把这些东西放在床头柜上,转身看着秦绶,然后走过去,在他面前站定。

她伸出手,指尖从他的锁骨开始,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往下滑,经过他的胸口、小腹,停在内裤的边缘。

她的指甲很光滑,修剪得圆润,但那种触感让秦绶的皮肤上泛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不是因为舒服,而是因为那种属于猎食者的、不容拒绝的、让你知道自己无处可逃的抚摸。

陶笛笙勾住内裤的边缘,往下拉。

秦绶闭上眼睛。

他不想看到她看到那处时的表情,不想看到她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是觉得有趣还是觉得乏味。

他不想看到任何东西,只想让这一切尽快结束。

布料褪到膝弯,他感觉到空气触碰到皮肤的那种微凉的、陌生的触感,然后是一阵短暂的沉默,几秒,也许是十几秒,他分不清了。

“睁开眼睛。”陶笛笙的声音不大,但那种命令的意味十分清晰。

秦绶睁开眼睛。

陶笛笙蹲在他面前,正低着头,目光落在他双腿之间的那处。

他的那处软软地垂着,颜色浅淡,安静地伏在稀疏的毛发之间,看起来甚至有些无辜。

陶笛笙伸出手,用两根手指捏住了那处,掂了掂,像是在称量一件小物件的重量。

然后她松开了手,站起来,转身拿起了床头柜上的那根黑色皮绳。

“你大概不知道这是什么。”她说,声音平静,“这叫禁锢绳,专门用来控制那些不听话的小东西的。”

她重新蹲下来,手指灵巧地将皮绳的一端系在了他肉棒的根部,皮绳在他的皮肤上绕了两圈,然后收紧,锁扣“咔嗒”一声扣上了。

那种紧缚感像一只无形的手握住了他,不轻不重,但那种“被控制”的知觉从那个触点蔓延到他的全身。

陶笛笙绑完之后,用指尖弹了一下那根皮绳,皮绳微微震动,带着他的那处也跟着颤了一下。

“从现在开始,”她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什么都出不来。憋着,憋到你求我。”

秦绶低头看着那根黑色的皮绳,它嵌在他浅色的皮肤上,像一条黑色的蛇,安静地盘踞在那里。

他没有说话,但他的身体在发抖。

陶笛笙站起来,走到蓝以宁面前,俯下身,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蓝以宁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浅,转瞬即逝。

她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秦绶面前,抬手捏住了他的下巴,逼迫他抬起头与她对视。

“还记得我说过的吗?”蓝以宁的声音很轻,“乖一点,会让你好受些。”

秦绶看着她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恶意,至少没有那种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恶意。

但也没有善意。

那双眼睛里只映出了他自己的脸——那张苍白的、无助的、正在一点一点碎裂的脸。

蓝以宁松开了他的下巴,转身从床头柜上拿起了那只皮革口球。

秦绶看着那只口球,它的球体不大,但上面的小孔密密麻麻,像某种昆虫的复眼,让人本能地产生一种生理性的厌恶。

他的嘴唇开始发抖。

是那种说不清是恐惧还是抗拒的、身体本能的不受控制。

“张嘴。”蓝以宁说。

秦绶没有动。

蓝以宁没有催他,也没有用力掰开他的嘴。

她就那么站着,拿着那只口球,安静地等着。

那种等待比任何的催促都更加让人窒息——因为你知道她不是在给你选择,而是在给你时间,给你时间去消化这个事实,去接受这个你无法改变的结果。

秦绶张开了嘴。

蓝以宁将口球塞进他嘴里,球体撑开他的齿列,压迫着他的舌面,那种异物感让他本能地想干呕,但嘴被撑开了,连呕吐都做不到。

唾液开始从嘴角溢出来,顺着他的下颌往下淌,在灯光下亮晶晶的。

蓝以宁将口球的皮带绕过他的后脑,扣紧。

皮带勒进他的脸颊两侧,把他的嘴唇固定成一个微微张开的、无法闭合的o形。

他的舌头被压在球体下面,动不了,只能发出含混的、像小动物一样的呜咽声,嗯嗯呜呜的,听不出任何意义。

然后蓝以宁拿起了那只带铃铛的乳夹。

他站在那里,浑身发抖,嘴被口球撑开,唾液顺着下巴滴在地毯上。

他看着蓝以宁手里的那只乳夹,银色的金属在灯光下闪着冷冷的光,那两颗小小的铃铛微微晃动着,发出细碎的、几乎听不见的响声。

蓝以宁朝他走了两步,伸出手,将乳夹的一头对准了他左胸的那一点。

金属触碰到皮肤的瞬间,秦绶的身体猛地弹了一下,像被电击了一样。

带着微微刺痛的、像什么东西在轻轻啃噬你的感觉。

蓝以宁没有犹豫,手指一松,乳夹咬合。

疼痛在那一点炸开的瞬间,秦绶听到了一声极其细微的“叮”——铃铛随着乳夹咬合的震动轻轻晃了一下,发出了一声脆响。

10.群畜列队

那晚从别墅回来后,秦绶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

后背的鞭伤算不上严重,没有感染和溃烂,结了一层薄薄的痂,睡觉的时候只能侧躺,翻身的时候痂皮蹭到床单,会扯着下面新长出来的嫩肉,又痒又疼。

大腿内侧的伤好得更慢一些,走路的时候两腿摩擦,那片青紫的皮肤就会发出一阵钝痛,从大腿根一直蔓延到膝盖。

周哥给他批了假。

不是因为他心疼秦绶,而是因为他不能让秦绶带着这一身伤去见客人——那些女人花钱是来找乐子的,不是来看一身伤疤的。

秦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待在出租屋里,每天涂药、换药、等痂皮一片一片地脱落。

第三天傍晚,他试着下床走了几步。

腿还是有点软,但已经能走了。

他站在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看着窗外的天色从橘红变成灰蓝,又变成深黑。

城中村的巷子里有人在吵架,声音很大,一个女人在骂一个男人,用词很脏,脏到秦绶都觉得有些刺耳。

他听了两分钟,把窗帘拉上了。

第四天,周哥发来消息:“今晚能来吗?”

秦绶回了一个字:“能。”

他穿了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裤子穿了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裤,面料柔软,不会摩擦大腿内侧的伤。

他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确认自己看起来还算正常,然后出了门。

会所里一切如常。

走廊里暗红色的壁灯,头顶的喇叭里流淌着慢节奏的爵士乐,前台的姑娘低头刷手机,看到他抬了一下眼皮,算是打了招呼。

秦绶穿过走廊,走进员工休息室,换好衣服,在角落里坐下来,等着。

他没有等到周哥来叫他。他等到的是一辆车。

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会所后门,车窗漆黑,看不到里面。

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站在车旁,看到秦绶走出来,拉开了车门。

车里已经坐了两个人,都是会所里的男孩,一个是陈屿,另一个他不熟,只知道叫阿禾。

陈屿看了秦绶一眼,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开了,什么也没说。

秦绶上了车,坐在最后一排。

车子驶出巷口,汇入车流,朝着城外的方向开去。

他认出了这条路——通往郊外别墅区的路,两旁的高楼大厦渐渐变成低矮的围墙和高大的乔木,路灯的间距变大了,光线也变得昏暗起来。

他心里那根弦绷紧了,但脸上什么都没露出来。

车子驶入那扇熟悉的铁门,停在青石板铺就的小路上。

秦绶下了车,跟着前面的人走进别墅。

一楼的客厅和上次一样,灯光昏暗,音乐慵懒,三三两两的人散落在各个角落。

但这一次,他没有被带上二楼,而是被带到了地下一层。

楼梯向下延伸,灯光从惨白变成了昏黄,空气中有一种潮湿的、混合着消毒水和某种未知气味的气息。

地下一层的空间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像是一个被改造过的地下室,地面铺着深灰色的软垫,墙壁上镶满了镜子,天花板上嵌着几排射灯,光线集中地打在房间中央的那片空地上。

已经有七八个男孩站在里面了。

都是男的,都脱光了衣服,赤着脚站在灰色的软垫上,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相似的、刻意的、职业性的平静——不是真的平静,是那种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到了最底下、只浮出一层薄薄的、礼貌的表情的平静。

秦绶站在门口,没有动。

他身后有人推了他一下,力道不大,但意思很明确——进去。

他迈步走进房间,脚下的软垫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

他开始解自己的衣服,一颗一颗地解开衬衫的纽扣,脱掉,迭好,放在门口的一张椅子上。

他的身体暴露在那些射灯的光线下。

后背的鞭伤已经结痂了,暗红色的痂皮在皮肤上留下了一道一道的、像树枝一样的纹路,从肩胛一直蔓延到后腰。

11.百万泳池

泳池在别墅的顶楼,露天的,不大,但水很清,在灯光的照射下泛着碧蓝色的光。

泳池边的地面上铺着防腐木地板,摆了几张躺椅和一张圆桌,圆桌上放着一瓶已经打开的红酒和几只杯子。

夜风吹过来,带着初秋的凉意,秦绶赤着脚站在防腐木地板上,后背的鞭伤被风一吹,像被无数根细针同时扎了一下。

陶笛笙坐在躺椅上,翘着腿,手里端着那杯红酒。

她看了一眼泳池,又看了一眼那些男孩,然后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动作——她抬起左手,解下了手腕上那只镶满钻石的表,举到眼前看了看,然后手腕一翻,把那只表扔进了泳池。

表落入水中的声音很小,噗通一声,然后水面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碧蓝色的水纹荡开来,那只表在水底静静地躺着,钻石在灯光的折射下闪着细碎的、星星点点的光。

“谁先拿到就是谁的。”陶笛笙的声音不大,但在夜风里传得很清楚,“那只表八百多万,谁拿到,直接拿走,不用交给我。”

空气安静了一瞬。

然后那些男孩像被什么东西弹射出去一样,争先恐后地跳进了泳池。

噗通噗通噗通,水花四溅,碧蓝色的水面被搅得一片混乱,有人在水下睁着眼睛拼命地游,有人被人按住了头往水里压,有人被推到了泳池的边缘,有人呛了水在咳嗽,有人在喊“我拿到了”然后又被人抢走了。

他们在水里厮打着、争抢着,像一群被扔进了同一个笼子里的、饥饿的、被逼到了绝路的野兽。

八百万的表,八百万,够他们还清所有的债,够他们从这里逃出去,够他们重新开始一段正常的、不需要出卖身体的人生。

八百万的重量,压在这群赤身裸体的、浑身是伤的、连尊严都所剩无几的男孩身上,让他们在一瞬间忘记了疼痛、忘记了恐惧、忘记了体面,只剩下最原始的、最赤裸的、动物性的欲望——抢到它,活下去。

秦绶站在泳池边,没有动。

他看着那些在水里厮打的人,看着陈屿的头被人按进了水里又挣扎着浮起来,看着那个不认识的男孩被人踹了一脚胸口呛了一大口水在拼命地咳嗽,看着那只表在水底被人踢来踢去、谁都没能真正地把它握在手心里超过三秒钟。

他站在那里,夜风吹着他裸露的上身,吹着他后背那些暗红色的、结痂的鞭痕,吹着他大腿内侧那些褪成了黄绿色的淤青。

他的身体在发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那种从心底涌上来的、说不清是恐惧还是厌恶的、让他整个人都不舒服的、想要逃离但又无处可逃的东西。

他不想跳。

不是因为他不在乎那八百万,而是因为他做不到——做不到像他们那样,在一群人的注视下,跳进一个泳池,和一群同样赤身裸体的人厮打在一起,为了一件被扔进水里的东西。

他做不到不是因为清高,不是因为他不缺钱,而是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了。

他的尊严、他的身体、他的灵魂,都已经被一块一块地拆走了,拆得差不多了。

如果连最后这一小块、这一块叫做“我不愿意”的东西都交出去,他就什么都不剩了。

陶笛笙注意到了他。

12.贱畜之姿(微H)

他知道自己应该拒绝。

他知道跟着她走进那个房间意味着什么。

但他没有转身。

他跟着陶笛笙走下了楼梯,穿过二楼的走廊,走进了走廊尽头的那扇门。

那个房间和上次来的时候一模一样——深灰色的地毯,浅灰色的墙壁,黑色的绸缎床单。

唯一不同的是,今天房间里没有蓝以宁,只有陶笛笙一个人。

陶笛笙走进房间,在床边坐下来,翘起腿,看着站在门口的秦绶。

“进来,关门。”她说。

秦绶走进房间,转过身,把门关上了。

门锁发出一声轻响,咔嗒,那个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他站在那里,没有动。

陶笛笙坐在床边,一只脚上的高跟鞋已经脱了,另一只还穿着,鞋跟抵在地毯上,把地毯压出一个浅浅的凹坑。

“还愣着?”她朝他勾了勾手。

秦绶走过去,在她面前站定。

这个距离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和上次一样,浓烈的、侵略性的、像罂粟花一样的气息,甜而不腻,香而不俗,像一层薄薄的、透明的毒药,包裹在他的皮肤上,渗进他的毛孔里。

陶笛笙伸出手,指尖从他小腹开始,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往上滑。

她的指尖是凉的,滑过他腹部的皮肤,滑过那些因为紧张而绷紧的肌肉纹理——最后停在他锁骨下方的位置,那根手指就那样悬在那里,指尖刚好压在他心跳最明显的地方。

“心跳很快。”她挑了挑眉。

秦绶的睫毛轻轻颤了一下,没有说话。

陶笛笙的手指从锁骨滑到他的肩膀上,然后往下一压,力道不大,但那个信号很明确——她让他跪下。

秦绶的膝盖弯曲了一下,但没有完全跪下去。

他的膝盖离地毯还有几厘米的距离,就那么悬着。

他悬在半空中,不上不下,不知道该继续往下跪还是该站起来。

陶笛笙看着他悬在半空中的膝盖,嘴角的弧度没有变化,但她的眼睛里有了一丝笑意。

她没有再催他跪下。

她收回了手,站起来,走到他面前,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灌进了他的耳朵里。

“那就不跪。”她说,“躺下。”

秦绶躺到了床上。

黑色的绸缎床单贴着他后背的伤,凉丝丝的,那种微凉的触感从伤口渗透进去,像有人在那些痂皮上轻轻地吹了一口气,又痒又疼。

他的身体在床单上微微蜷缩了一下,然后慢慢地、慢慢地舒展开来。

陶笛笙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她的目光从他的脸开始,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往下移动,“你很特别,但别忘了你的身份。”

他的身份。是的,他只是一个鸭子。人家想买就买,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他没有拒绝的权利。

她开始脱衣服。

先是那件黑色的皮质紧身裙,拉链在背后,她伸手拉了一下,拉链滑下来,裙子从她的肩膀上滑落,堆在脚边,露出里面的黑色蕾丝内衣。

内衣的扣子在前面,她用手指轻轻一按,扣子弹开,布料向两边散开。

13.悬于刑架(虐男)

有钱人的世界就是这么丧心病狂。

八百万对陶笛笙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那不过是点小钱罢了。

真正让她兴奋的,是在泳池里那群人疯狂抢夺那块表的丑态。

在那一刻,她仿佛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比昂贵红酒更加令人迷醉的贪婪气息。

而她,作为施予者和旁观者,享受着这场由金钱导演、人性主演的荒诞剧目。

事实是,人性是丑陋的。

那群男孩为了争抢那块表大打出手,争的头破血流。

至于最后花落谁家,还暂不可知。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正在上演着一场野兽般的交媾。

这场性爱与陶笛笙之前所经历过的任何一次都不同。

濒临高潮时,她掐着秦绶的脖子,命令他加快速度。

秦绶被她掐的呼吸困难,缺氧带来的窒息感,让他的面色涨红。

可怜又可悲的男孩在这一刻以男人的身份取悦着女人。

尽管他的身体早已成熟,可他的自主意识却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一样仓皇地落荒而逃。

逃到了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虚幻世界,在那里,没有疼痛,没有恐惧,更没有那双扼住他命运咽喉的手。

在那一刻,他仿佛就要步入天堂——理想的乐园。

关键时刻,陶笛笙松开了手,将他从那片刻的极乐与解脱中,拉回了这具沉重且屈辱的躯壳里。

意识突然回笼,秦绶便疯狂的咳嗽,试图缓解呼吸道的强烈压迫感,大口大口地贪婪掠夺着空气。

原来,自己还不想死。

秦绶突然悲哀地意识到了这点。

他只能窝囊的、毫无生气的、麻木不仁且灵魂空洞的苟活着。

——像一条狼狈的赖皮犬。

他的嘴唇张着,露出里面的舌头,眼眶里已经盈满了一层薄薄的水气,眼白上翻着。

毫不意外,他的这副样子激起了陶笛笙内心深处的施虐欲。

秦绶的咳嗽还没有完全停下来,陶笛笙的巴掌就落了下来。

她的手掌贴合着他的颧骨,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秦绶的头偏向了一边,咳嗽声被这一巴掌截断了,他差点被自己噎到。

第二下比第一下重得多。

她的手腕加了力,他的牙齿磕到了口腔内壁,舌尖立刻尝到了一股淡淡的铁锈味。

他的左脸开始发烫,疼痛感姗姗来迟,却在抵达的瞬间便如野火燎原般蔓延开来。

他来不及从上一巴掌的灼热中缓过神来,下一巴掌就又落了下来。

她的手掌开始发红发烫,指节的骨头硌着他的脸,每一下都带着一种沉闷的、结实的触感。

她的呼吸变得急促。

那种从肺腑深处涌上来的、带着颤音的、微微发紧的呼吸——她在兴奋。

每一下巴掌落下去,她都能感觉到一种从指尖蔓延到手腕、从手腕蔓延到手臂、再从手臂蔓延到全身的、酥酥麻麻的震颤。

那种震颤让她舒服,让她觉得自己的手是活着的,是真实的,是有力量的。

她的手掌开始疼了,带着某种隐秘快感的、恰到好处的疼痛。

秦绶的脸已经肿了。

14.指下剥痂(虐男)

他的身体在微微发抖。

这种姿势让他的肌肉持续地处于一种被拉伸的、无法放松的状态,时间久了,肌肉纤维开始不由自主地痉挛。

他的胸口起伏着,呼吸比平时要快一些、浅一些,嘴唇微微张着。

陶笛笙伸出左手,用食指的指甲从他的锁骨开始,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往下划。

她的指甲在他的皮肤上留下一道白色的划痕,划痕很快变成粉色,然后变成红色,像一条细细的、刚刚被割开的伤口。

他在那一瞬间感受到一种尖锐的、像针扎一样的刺痛。

无法控制,他叫出了声:“求……求求你,不要……”

狼狈又可怜的男孩,此刻却像砧板上的鱼,只能任人宰割。

陶笛笙伸出手捏住了他那张清秀却又被血污覆盖的肿起来的脸——他流鼻血了。

她也不嫌弃,用手把他的鼻血抹开,他的大半张脸上都沾染上了血。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陶笛笙突然放肆笑了出来,“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真是……完美。”

完美的受虐者。

向来只会逆来顺受,即使反抗也如同隔靴搔痒。

陶笛笙从未觉得过折磨人原来是一件这么有趣的事。

身世、权力、金钱,她什么都有。

有的人一出生就在罗马,很显然,陶笛笙就是那样的人。

度过了几年荒淫无度的日子,陶笛笙原本以为生活已经没了乐趣,没想到蓝以宁给她找到了这么大一个乐子。

接下来的日子不会无聊了。

眼前的男孩听了她的话,知道求饶无望,便放弃了挣扎。

他垂下眼眸,看不清什么表情,只觉得他整个人身上散发着一股浓厚的悲伤以及麻木。

很可怜,不是吗?

若是眼前的人是个女孩,说不定陶笛笙还会因为怜惜自己的同类而手下留情。

可惜他不是。

她为什么要同情他?男人生来就应该被女人玩弄。

没有同情的义务,更何况,陶笛笙本来也不看重道德。

换句话说,有钱人为什么要可怜一个穷人?他的穷困潦倒又不是她造成的。

天大地大,权势最大。

15.嗜痂之欢(虐男)

秦绶的嚎叫声没有停过。

一声接着一声,有的长,有的短,有的高亢,有的沙哑。

他的嗓子已经开始哑了,声带在过度的使用中变得红肿充血,每一次嚎叫都伴随着一阵灼烧般的刺痛,但他停不下来,就像他的身体停不下来发抖一样,这些都是他控制不了的东西。

他的身体在刑架上扭动着、挣扎着,像一条被钉在木板上的蛇。

他的手腕被腕套固定在铁链上,所有的挣扎都只能在那两个固定点的半径之内完成,所以他扭动的幅度不大,但频率很高,整个人像通了电一样不停地痉挛。

他的脸上全是血水。

他的眼泪流了很多,顺着他的颧骨往下淌,把血液稀释成了淡红色,像一条一条细细的、粉色的溪流。

他的嘴唇在动,在说一些自己也听不清、陶笛笙也听不清的话。

那些话没有声音,只有口型,从他的嘴唇之间一个一个地挤出来,像溺水的人在没顶之前最后吐出的一串气泡。

陶笛笙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也许他在喊“停下”,也许他在喊“救命”,也许他在喊“妈妈”,也许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嘴唇在不自主地颤抖,被他的大脑误解成了说话的动作。

秦绶的意识在嚎叫中变得模糊。

他的视线开始失焦,天花板上的灯变成了一团模糊的、白色的光晕,像一只巨大的、没有瞳孔的眼睛,从高处俯视着他。

他的耳朵里嗡嗡地响,像有一窝蜜蜂在他的脑袋里筑了巢,那些嚎叫声好像不是从他自己的喉咙里发出来的,而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像是隔了几层墙壁,又像是隔了好几年。

他想起了很小的时候,大概四五岁,有一次他在街上走丢了。

他站在陌生的十字路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谁都不认识,谁都没有停下来看他一眼。

他开始哭,从小声的抽泣变成嚎啕大哭,哭到嗓子哑了,哭到眼泪干了,哭到路过的行人开始停下来看他在哭什么。

后来一个陌生的阿姨走过来,蹲下来问他怎么了。

他哭着说找不到妈妈了。

那个阿姨帮他报了警,警察来了,把他带到了派出所,给他倒了一杯温水,让他坐在椅子上等。

他等了很久,等到了天黑,母亲才来。

母亲走进派出所的时候,脸上没有焦急和如释重负,只有一种疲惫的、不耐烦的表情。

“乱跑什么?”母亲说。

那个瞬间,他觉得自己比走丢的时候更孤独。

现在他也觉得孤独。

一种更深更远的、连嚎叫都无法触及的、藏在所有声音最底部的、像一块冰冷的石头一样的孤独。

他的身体被固定在刑架上,他的后背被指甲翻出了新鲜的伤口,他的眼泪和血液混在一起往下淌,他的嚎叫声在封闭的房间里回荡然后消散。

而陶笛笙站在他身后,她离他很近,近到他能感觉到她的体温,但她又离他很远,远到他觉得她和自己不是同一个物种——或许,他们本来就不是同一个物种。

他的手已经没有力气攥紧了,但他的身体还在发抖。

陶笛笙终于停了下来。

16.失重边缘

关于那天最后的记忆,秦绶不想回忆,大脑也自动屏蔽了细节。

疼痛已经不再重要,因为他的身体早已麻木。

他甚至觉得那疼痛是好的。

因为疼痛意味着神经尚未彻底坏死,意味着血液还在苟延残喘地流动。

在那片逐渐吞噬意识的黑暗里,只有痛感像微弱的烛火,摇曳着,不肯熄灭,成了他与这个世界仅存的、残酷的联系。

那之后的日子,像一条灰黑色的、没有尽头的隧道。

秦绶不太记得每一天是怎么过去的了。

闹钟响了,他起床,坐公交,到会所,换衣服,等。

然后他把自己交出去,任由那些带着烟酒味或香水味的气息将他淹没。

他的灵魂仿佛飘在半空,冷眼旁观着这具躯壳在别人的欲望里沉浮,没有羞耻,也没有反抗,只有一片死寂的空白。

没有人的时候他坐在休息室的角落里,靠着墙,闭着眼睛,什么都不想,也什么都感觉不到。

他的意识在这段时间里变得像一潭死水,没有涟漪,只是安静地、缓慢地蒸发着,水位一天一天地往下降,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彻底干涸。

周哥说他最近“状态不好”。

这是一句很轻的话,但秦绶知道它很重。

状态不好意味着客人不满意,客人不满意意味着收入下降,收入下降意味着他会被提醒、被警告、被扣钱,意味着他离那笔天价违约金的终点又远了一点,远到那个终点变得像一个海市蜃楼,看得见,摸不着,永远在往前跑,永远追不上。

他试着调整自己的状态。

他把那些伤遮好,把那些不愿意想的事情压下去,把那些在眼眶里打转的、说不清是泪还是别的什么东西的液体收回去,然后在客人面前露出一个安静的、乖巧的、干净的、让人舒服的样子。

他做得很熟练,熟练到他自己都觉得可怕——他可以上一秒还在发抖,下一秒就变成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的脸上没有恐惧,没有痛苦,没有任何让人不舒服的东西,只是一张干净的、温和的、让人想靠近的脸。

但那层壳越来越薄了。

那天下午,周哥说没有客人,让他们在休息室待着。

秦绶靠在墙角,闭着眼睛,意识在半梦半醒之间晃荡。

他没有真正睡着,他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睡着过了——他的睡眠变成了一种很浅很浅的、像水面上的一层油膜一样的东西,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被戳破,戳破之后他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窗外巷子里的猫叫和远处工地的打桩声,闭上眼睛,假装自己睡了一会儿。

他觉得自己需要出去透透气。

实际上,透气并不能缓解他心里的滞重,但这间休息室的空气太稠了,稠到像一种半透明的固体,挤在他的周围,压着他的胸口,让他每一次呼吸都要比上一次更用力。

17.雨夜微光

是一个女人。

看上去二十五岁左右,也可能更年轻一些,她的长相让人不太好判断年龄。

她有一张圆润的、线条柔和的脸,眉眼弯弯的,嘴唇的弧度微微上翘,即使在放松的状态下也像是在笑。

她穿了一件米白色的羊毛大衣,围巾是浅灰色的,松松地绕了两圈,头发不长,刚好到肩膀,发尾微微内扣,整体给人一种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感觉。

她的眼睛很亮,但不是那种锐利的、让人不敢直视的亮,而是一种更温柔的、像月光一样的亮。

她看人的时候不是那种审视的、打量式的眼神,而是一种更专注的、更认真的、好像她真的在看你这个人而不是看你的外表的那种眼神。

秦绶被她那双眼睛看着,忽然觉得自己身上那些伤、那些淤青、那些被藏起来的、不想让任何人看到的东西,好像都被那双眼睛看穿了一样。

他知道她没有在看那些东西,她不可能透过他的卫衣看到他后背的伤痕,她不可能知道他的手腕上有腕套勒出的青紫,但她那双眼睛太亮了,亮得他觉得什么东西都藏不住。

他微微侧了一下脸,避开了她的目光。

“谢……谢谢你。”他说,声音有些哑,音节从喉咙里挤出来的时候带着一点沙沙的尾音。

那个女人收回手,往后退了半步,给他留出了一点空间。

她笑了一下,不是那种社交性的、客套的笑,而是一种更自然的、更随意的、像风吹过湖面时自然而然地泛起的一圈涟漪一样的笑。

“没事儿,”她说,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平和的质感,“你脸色不太好,要不要坐一会儿?前面有个长椅。”

秦绶摇了摇头。

他知道自己的脸色不好,他已经在镜子里看到过了——苍白,嘴唇没有血色,眼眶下面有青黑色的、像被人打了一拳一样的阴影。

这些天他一直都是这样,他已经习惯了,习惯了这副看起来像个病入膏肓的人的、让人看了就想绕道走的样子。

“不用了,谢谢,”他说,“我没事。”

他说“我没事”的时候,自己都不太信。

但他的语气是稳的,表情是平的,他把那些所有不应该被别人看到的东西都收到了最底层,在脸上只留下了一个干净的、客气的、礼貌的微笑。

那个女人看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在犹豫要不要再说点什么。

她的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到了他的手上——他的手指还在微微发抖。

秦绶感觉到了她的目光,把手缩进了袖子里,握了握拳,想用握拳的动作把那阵颤抖压下去。

“真的没事,”他又说了一遍,这次的声音比刚才大了一点,像是想用音量来说服她,也说服自己,“谢谢你。”

那个女人没有再坚持。

她点了一下头,把围巾往上拢了拢,说了一句“那你注意身体”,然后转身走了。

米白色的大衣在初冬的阳光下泛着一层柔和的、暖暖的光,她的背影看起来不高不矮,走路的速度不快不慢,整个人散发出的那种气息和他的世界完全不同——她的世界是明亮的、温暖的、让人觉得活着是一件不那么难的事情的世界,而他的世界是暗的、冷的、每一次呼吸都要用力到像是在搬一块比自己还重的石头一样的世界。

秦绶站在那里,看着她的背影走远了,才慢慢地呼出一口气。

他把手插进裤兜里,转过身,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他没有去长椅上坐一会儿。

他不想让任何人再看到他那个样子。

下午剩下的时间,秦绶待在休息室里,哪里都没去。

18.雨巷同伞

是下午那个扶住他的女人。

她认出了他,显然认出来了。

她的脸上带着一点点惊讶,好像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遇到同一个人,但那种惊讶很快就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确定的、更主动的表情。

“真的是你,”她说,声音里带着一点笑意,“我还以为我看错了。”

秦绶站在那里,他看着她的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没带伞?”她问,目光扫了一眼他空空的双手和他已经被雨水打湿了一片的肩膀。

秦绶点了一下头。

他本来想说“我带了”或者“没关系”,但那些话到了嘴边又咽回去了——说谎太累了,在这种雨夜里,在一个不认识他的人面前,他忽然觉得没有必要说谎。

他说了实话:“没带。”

“你这是要去哪儿?远吗?”她问。

秦绶犹豫了一下。

他不想告诉她他要去哪里,不想告诉她他住在哪一片,不想告诉她任何关于他的事情。

不是因为她看起来像坏人,恰恰相反,她看起来太好了,好到他不确定自己应该在她面前保持什么样的距离——太近了会把自己的不堪暴露出来,太远了又显得奇怪和失礼。

“不远,”他说,“走过去就十几分钟。”

那个女人看了一眼外面的雨,雨势比刚才大了一些,雨丝变成了雨线,落在地面上溅起一朵一朵小小的水花。

她又看了一眼秦绶,然后做了一个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动作——她把手里那把透明的长柄伞递了过来。

秦绶看着那把伞,愣了一下。

“你拿着用吧,”她说,“我家就在前面,走几步就到了,不用伞。”

秦绶摇头。

他知道谦让,也知道客气,但他摇头的原因不是这些。

他摇头是因为他不能拿她的伞——一个人在下雨天把伞递给一个陌生人,然后自己淋着雨走回家,这件事对他来说太过了,太大了,太像一种他从来不知道该怎么接受和回应的事情。

他不是一个没有接受过善意的人,他在会所里接受过很多客人的善意,但那些善意都是有代价的,要么是钱,要么是身体,要么是他后来才意识到的、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的东西。

这把伞不一样。

这把伞不要他的钱,不要他的身体,不要他的任何东西。

这把伞就是一个女人在一个下雨天递给一个没带伞的陌生人的、普普通通的、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一把伞。

他不知道怎么接。

“不用了,”他说,声音比下午稳了一些,“真的不用,我走快点就行了,没多远。”

那个女人没有把手收回去。

她看着他的眼睛,眼神里没有那种让人不舒服的、被拒绝后的尴尬或者恼怒,只有一种很平静的、很坦然的、好像在说“我知道你会拒绝但我不打算因为你的拒绝而改变我的决定”的笃定。

“那这样吧,”她说,“我顺路,撑你一段。”

秦绶张了张嘴,想说“不用麻烦”,但她的表情告诉他,这些话说出来也没用。

他妥协了。

“好,”他说,“谢谢。”

她笑了一下,把那把伞撑开,举过头顶,然后朝他迈了一步,把伞分了他一半。

伞是透明的,不大,刚好够两个人并肩站在一起。

她的肩膀和秦绶的肩膀之间隔了一小段距离,但雨丝还是从那个缝隙里钻了进来,落在她的左肩上,落在他右边的袖子上。

他们走进雨里。

雨比刚才大了,打在透明伞面上的声音不再是那种细细的沙沙声,而是一种更沉的、更闷的声音。

路灯的光透过湿漉漉的伞面照下来,把他们的脸映成了一种柔和的、泛黄的色调,连雨丝都变成了一条一条细细的、亮晶晶的金线。

“你在这附近上班?”她先开了口,声音不大,但因为在伞下,两个人靠得近,她说的话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传进了秦绶的耳朵里。

秦绶顿了一下。

他知道她在找话题,知道她只是不想让这段路走得太沉默,知道她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一个普通人跟另一个普通人之间最普通不过的寒暄。

但对他来说,这个问题不普通。

他的“上班”不是一般人理解的上班,他的“附近”也不是一般人理解的附近。

他说什么都像是在说谎,但说实话又是不可能的。

“嗯,”他说,“在附近。”

他没有说做什么工作,只说了一个最模糊的、最不会被追问的答案。

他期待这个话题就这样滑过去,像雨水从伞面上滑下去一样,不留痕迹。

那个女人没有追问。

她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也许从他的语气里,也许从他的表情里,也许只是女人特有的某种直觉——她感觉到了他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停留一秒,所以她让开了。

“我也是在附近上班,”她说,“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就是那种……出书的。你知道吧?”

秦绶点了一下头。

“那你的工作挺有意思的。”秦绶说。

这不是客套话,他是真的觉得她的工作有意思——把文字变成书,把那些原本只存在于一个人脑子里的、虚无缥缈的东西变成可以触摸的、可以传递的、可以被很多很多人看到的实体,这件事听起来像一种魔法。

那个女人被他的话逗得笑了出来,笑声不大,但在雨声里显得格外的清脆。

“有意思是有意思,就是工资不高,”她说,语气里带着一种自嘲的、的调子,“我妈老说我在做慈善,一年到头出不了几本书,出了也卖不了多少,还不如去考个公务员。”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抱怨,而是一种更温暖的、更柔软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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